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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用硼酸CAS号[10043-35-3]-药典四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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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宋民宪表示:"这是错误的!根据文件,这只是没有实行强制性认证;而且,不认证也并不代表不执行。对此,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药辅企业,都应该统一认识。"
在药品安全问题频发、社会对健康生活质量重视程度提高的今天,国家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政策导向也不断明晰。2013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建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,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。
事实上,2013年2月起执行的《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有关规定》)已经要求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监管。对本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,或根据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延伸检查。
铁盐 取本品1.0g,加水25ml溶解后,依法检查(通则0807),与标准铁溶液1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深(0.001%)。 铵盐 取本品2g,依法检查(通则0808),不得过0.001%。 干燥失重 取本品1g,置硅胶干燥器中放置5小时,减失重量不得过0.5%(通则0831)。 重金属 取本品1.0g,加水23ml溶解后,加醋酸盐缓冲液(pH3.5)2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一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 砷盐 取本品0.40g,加水23ml溶解后,加盐酸5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2第一法),应符合规定(0.0005%)。 【含量测定】取本品0.1g,精密称定,加20%的中性甘露醇溶液(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)25ml,微温使溶解,迅速放冷,加酚酞指示液3滴,用氢氧化钠滴定液(0.1mol/L)滴定。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(0.1mol/L)相当于6.183mg的H3BO3。 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抑菌剂和缓冲剂。 【贮藏】密封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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